顺宸案例

Service case

FZ公司VS JS公司 DL公司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千方百计实现客户的利益,就是我们唯一的目标

发布时间:2021-04-19作者:浏览量:
客户信息/对手信息
案件类型及案值描述
时间节点描述(诉前保全/诉中保全花费的时间过程,或执行办理的时间过程) 保全案件或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使用的经典方法及经典事例的描述 保全结果或执行结果的简述总结
FZ混凝土有限公司VSDL物流公司执行案 申请人:重庆市璧山区FZ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四川JS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DL物流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管辖: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涉案标的:约68万
结案方式:执行结案
结案年月:2020年6月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仲裁委经审理依法作出,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分钱未付,同时调解后也解除了本案的保全措施。根据指挥中心指示立即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亮点措施:主动沟通执行方案、十八般执行措施齐上阵、抓住对方的痛点及核心需求从而掌握谈判主动权。
  第一阶段:联系法官,沟通执行方案。在执行立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执行法官,沟通了本案的执行方案:告知法官,本案在诉讼中冻结了四川JS集团在轨道集团的工程款,双方达成了调解,现在对方逾期未付,建议法院先网上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若没有财产,就马上冻结轨道集团的工程款。
第二阶段:冻结被执行人大量财产。本案虽然执行标的只有68万,但是协调冻结了DL物流公司5万多平米的厂房,四川JS3套房产。同时冻结了四川JS集团建设对外投资的约4000万的股权。(对方曾以超标的冻结为由,申请解除部分冻结。因我们冻结的财产均有抵押,查封,系轮候。实际剩余价值难以估计,被执行人未能提供剩余价值的证明。法院驳回了对方的异议申请。)
  第三阶段:申请拍卖股权,对法定代表人失信限高,罚款。为了进一步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我方向法院递交了股权拍卖申请书,申请拍卖四川JS集团建设对外投资的股权。同时对方表示股权拍卖很难操作,但是我方表示,先走流程,也是给对方施加压力,相应的手段我们必须设施。同时因被执行人未如实申报财产,通过跟法官沟通,最终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进行失信、限高,罚款5万元。
  第四阶段:执行谈判。
通过一系列的执行手段,被执行人终于顶不住压力,开始找我们进行谈判,希望可以解除股权的冻结,撤销失信限高等执行措施。于是双方开展了多次谈判,从一开始的对方先付10万我们达成和解,给他们解除失信限高,不解除股权,在到后面希望先付30万,解除全部执行措施,余款等10月1日前付清。这些方案我方都没有同意,我方看准了对方调解的迫切需求,坚持要求全部付清才解除全部执行措施。最后经过讨价还价,一次性付清。本案经历2个多月最终圆满解决。
 

  1、执行手段不嫌多:本案采取了冻结了被执行人的4000多万的股权、银行账户、工程款、5万多平米的厂房,对被执行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失信限高、罚款5万元等执行措施。正是在这么多执行措施的联合出击,被执行人被迫屈服,最终才促成了本案的执行和解。
  2、抓住对方的痛点及核心需求。本案对方核心需求有2点:第一、四川JS公司对外的股权,四川JS公司虽然被执行案件较多,但是在全国范围存在众多的分公司,仍然在承接各种工程。本次冻结了四川JS公司那么多的股权,给其招投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第二,给法定代表人进行罚款、失信限高。DL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温州人,在温州也有很多业务,经常需要乘坐飞机往返温州和重庆。现在不能乘坐飞机,还被法院罚款。让他非常的生气,要求下面的法务必须尽快解决。正因为我们抓住了对方的核心需求,要求对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最终被执行人也不得不同意。